1.名稱: 心電監護除顫儀 2.用途: 院院內病患的救,轉運使用. 3.般規格和配置要求: 3.1具有心電監護及自動,手動體外除顫和起博功能 4.主要技術和性能要求 * 4.1.1 高能量不大于200焦耳的低能量智能雙相截頂指數波的除顫技術 4.1.2 150焦耳標稱能量水平用于常規除顫及自動體外除顫 4.1.3 手動與自動體外除顫模式隨時切換 4.1.4 實時測量胸壁阻抗并由此控制所發出的低能量形態 * 4.1.5 高能量充電時間小于3 4.1.6 心電監護可配置五導聯線以得到全道聯ECG 4.1.7 具有起博測試功能,及除顫保護功能 4.1.8 可選擇心率報警上下限 4.1.9 標準的成人兒童組合電板,成人電板滑脫后為兒童電板 4.1.10 具有電板接觸指示器 4.1.11 大于5?的高亮度抗沖擊顯示器 * 4.1.12 自動體外除顫方式應具備中文語音提示 4.1.13 可選多功能電襯墊:成人或兒童,可用于除顫,心電監護 4.1.14用普通熱敏打印紙(5cm寬幅)或電腦閃卡打印或記錄病人的 臨床顯示數據 4.1.15 小于6.5公斤,方便攜帶 4.1.16 記錄紙,寬度50毫米 5.輔助功能 *5.1可用于院內及各種院外的惡劣環境中 - 操作溫度 0-55℃(32-104`F) 6.質量標準及技術服務 6.1 全部設備應符合相關生產質量標準.并取得藥監督管理局產注冊證. 6.2 產需配備中英文資料包括操作手冊及維修手冊. 6.3 負責為終用戶安裝及提供操作培訓及維護人員培訓. 6.4 負責提供技術咨詢,保證供應設備的維修與配件 6.5 保修期1年,保修期內提供上門維修服務. 7.基本配件及附件 7.1主機和除顫手柄(包括成人,兒童),及所有導聯線. |